高市上周才爆新建案工安意外酿两死,未料位于前镇区翠亨北路一处工地,今(9)日上午传出工安意外,28岁锺姓工人在地下4楼进行作业,疑似不慎跌倒,造成左手开放性骨折,目前意识清楚,警消获报到场紧急将人抢救送医,详细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厘清。
警方指出,这起事件发生在上午9时30分,位在草衙一路、翠亨北路口工地一栋兴建大楼,伤者锺男在进行水电线路配置工作,在攀爬过程中,不慎从工地地下4楼,跌倒在钢骨架上,工地主任见状立刻报案。
原本传出锺男肚子遭钢筋刺穿,鲜血直流,但警消表示,受伤工人为骨折,并无撞到钢筋且刺伤肚子情形,当下消防队出动救助器材车到场救护,警方在场安全维护,意识清楚已送阮综合医院救医。
高市劳工局劳检处获报后,随即派员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发现,事故现场正进行新建大楼地下室水电工程,初判罹灾劳工于地下4楼使用不符规定合梯进行水电拉线作业时,因合梯两梯脚间未有繫材固定且未有防滑坚固梯面,造成作业劳工重心不稳坠落至地面受伤。
针对此缺失,劳检处表示,由于事业单位未依规定使用合格合梯及未落实承揽管理,将依违反职安法规定,共裁处新台币6万元整。
劳工局针对本次灾害呼吁营造工地使用合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具有坚固之构造。2、其材质不得有显着之损伤、腐蚀等。3、梯脚与地面之角度应在七十五度以内,且两梯脚间有金属等硬质繫材扣牢,脚部有防滑绝缘脚座套。4、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劳检处将持续加强劳动监督检查,严格要求业者设置安全设施,对于原事业单位未落实承揽管理责任,亦将加重处罚,确保安全卫生统合管理。为防止承包商劳工发生职业灾害,企业或劳工朋友若需安全卫生及防灾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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