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成为今年大陆全国两会上的焦点之一,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根据立法工作计画,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将制定期货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修改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
实际上,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位规则。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大陆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指出,近年来,大陆在网路领域日渐形成大型平台企业,涵盖支付、即时通信、网路购物、网约车、外卖、影音视听等领域眾所周知的品牌,这些网路平台在便利民眾生活的同时,也在利用其显着的市场优势地位,攫取最大利益,排除竞争者。
吕红兵认为,对于网路领域的反垄断,尤为值得关注的垄断行为包括大数据杀熟、肆意单方面提价、逼迫用户及商家「二选一」等限制竞争的行为。他认为,2021年应保障网路行业的开放、创新、包容、自由竞争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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