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经济委员10日邀公平会主委李镁进行业务报告并备质询。因澳洲国会日前通过《新闻媒体与数位平台强制议价法》,要求全球数位平台必须为刊登澳洲产制的新闻内容付费,多位立委在质询李镁时都问,台湾是否要跟进?
民进党立委锺佳滨就指出,依据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2019年公布的调查报告,在澳洲的数位广告市场,每100澳币的广告中,有81%是进入到Google和Facebook,台湾的情况如何,是否会跟进澳洲的立法脚步?
李镁回应指出,公平会的初步了解是,2019年台湾线上广告市占率中,Google与Facebook占比已达6成至8成,但是,媒体与平台间的关系应该属于私权议价问题,国际间对这个议题要如何处理还没有共识。
对私权说,锺佳滨指出,澳洲政府显然不认为这是私权行为,而是判定属于公共资产的问题。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也指出,2019年电视广告有200多个频道,广告市场金额达193.6亿,数位影广告只有少数几个平台,广告市场金额却达111.1亿元,大型平台囊括所有获利,除了欧美澳等各国,大陆还有「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公平会却还在「佛系反数位垄断」。
=李镁在会后指出,有关媒体议价的法规涉及面向广泛,还要观察规范内容、现行法规有无不足之处等,国际间对于这类科技巨擘的行为模式都还在密切观察,公平会也一直对此议题进行近一步瞭解,会先观察分析、研究,如果有形成政策方向,会循公平会的机制来讨论,但目前都还在了解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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