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业眾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徐晓婷10日提醒,在中国大陆之台干及高阶经理人,应确认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做好匯算清缴之工作,以维护自身的涉税信用纪录。
此外,勤业眾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资深会计师林淑怡表示,中国大陆透过完善个人所得税法规范与申报机制,正逐步落实其「十四五规划」中的「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收徵管」的目的。
勤业眾信建议,台干应先检视自己是否在2020年度于中国大陆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成为中国大陆税收居民,方须进行年度匯算清缴,享受各项专项扣除及附加扣除优惠。
2020年部分台商因为疫情回台,在中国大陆的天数可能较以往少,应实际评估是否有符合税收居民条件。若不具中国大陆税收居民条件的台籍人员,则可依来源所得按月分次扣缴。
此外,在2020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仍可适用特殊优惠计税方式,不併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若该优惠未在每月预缴税款使用,则可透过年度匯算清缴时重新计算,并申请退税。
「2号公告」已简化年度匯算清缴的作业方式,仅补税金额超过人民币400元或欲申请退税二情况,才须办理匯算清缴。若台干选择透过聘雇单位代为申报作业,应于4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公司确认,并主动提供相关报税资料,进行后续匯算清缴程序;如若在各月预扣预缴时未能及时提出凭证进行抵扣者,也可以在年度匯算清缴中一併办理补充扣除。
勤业眾信认为,台干应至少妥善保管5年内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纪录及缴税凭证,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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