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屿低放射性废弃物处理问题延宕已久,然而无论是低放最终处置场或中期暂时贮存场都寻地未果,立委批,连年开罚未果,进度也严重落后,原能会强调会督促台电尽快选址。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邀请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任委员谢晓星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
原能会主委谢晓星表示,针对台电在低放废弃物最终处置选址延宕,且未能切实办理公眾沟通等作业,已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37条」规定最高处新台币最高5000万,可按年开罚。
民眾党立委高虹安指出,依照台电的「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计画替代/应变方案具体实施方案」中,贮存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费为602亿,台电盖不出来,一年罚5000万,钱不够还可以和核能发电后端营运基金借。
「602亿不花,一年缴给原能会5000万,更可以罚1200年,按年开罚却无法完成低放贮存计画,似乎并不合理。」
高虹安指出,专案管理的时程非常重要,依照台电的低放最终处置计画,现在进度应该已经要到「建造执照申请」,结果目前仍在「投资可行性报告政府核准与土地取得」,进度落后3年,怀疑是否能如期达标。
原能会主委谢晓星表示,现阶段低放贮存场现在很难找到,会持续督促台电,然而低放最终处置场需经过公投决定,现今的替代方案是要求台电积极推动「放射性废弃物中期暂时贮存设施」,虽然不需要公投,但沟通仍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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