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报报导,该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督促小贷公司制定整改计画,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通知又指,小贷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查,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族群,不得针对大学生族群精准行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则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採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守风险底线,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要严格审核贷前资格,实质性审核辨识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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