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政府公布109年度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总数115件,较上一年度减少,其中大湖乡下降最多,但苑里、造桥及卓兰3乡镇违规比率上升,列为警示乡镇,将函请乡镇市公所加强巡查。水土保持科分析,案件上升主因为废弃土方案件增加,后续将针对废弃土方案件持续祭出重罚。
水利处统计苗栗县109年度违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共有115件,其中97件处以6万元至30万元罚锾,4件属于农业行为违规处以限期改正,其他14件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比较108年度总违规案143件(处分124件、0件农业违规、19件移送苗栗地检署),整体违规案件数呈现下降趋势。
水利处表示,比较两年度违规案件数差异,多数乡镇呈现下降,降幅最大的大湖乡,从108年度的28件降至109年度7件,违规案件数少了21件,但是苑里、造桥及卓兰3乡镇的违规案件不减反增,因违规比率上升,被列为警示乡镇,将函请乡镇市公所加强巡查,即时制止违规行为。
水土保持科指出,违规行为产生的挡土设施等违规工作物,将命其限期拆除及清除,恢復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安定边坡。另分析苑里、造桥案件上升,主因仍为废弃土方案件增加,未来将针对废弃土方案件持续祭出重罚,后续移请农业处、地政处、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列管。
水土保持科表示,109年度依法申请简易水土保持申报案为370件,108年度为315件,可见依法申请趋势上升,违规与申请比例此消彼长,是个好现象,县府将持续宣导,避免民眾误触法规而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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