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会今(25)日通过组织改造法案等草案,针对科技部将调整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科技部则透过新闻稿回应,将协助行政院擘划及推动国家科学及技术整体发展,以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主任委员,由相关部会首长兼任「委员会」之委员,将科技政策推动提高至国家高度,协调相关部会,包括即将成立的数位发展部,以推动科学及技术业务。
科技部表示,原科技部辖下的3个科学园区管理局及3个法人,即国家实验研究院、国家同步辐射研究中心、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仍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附属机关,至于改制后的机关任务,除肩负科技部原有的「擘划科技政策」、「支援基础研究」、「推动创新创业」及「完善科学园区」四大任务外,将掌理国家科学发展、技术研究与应用政策之综合规划、协调、审议及资源分配等,以充分达成统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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