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务部长罗莹雪3日辞世,儿福联盟执行长白丽芳今证实此消息,基于尊重家属不便谈论细节经过,儿福联盟稍晚会统一对外发表声明。2014年,罗莹雪发现乳房有硬块,检查后确诊是乳癌第二期,5月28日手术切除,29日住院休养一天后,30日就回到工作岗位。她当时表示,「人都会走,我已经比别人幸运了」,就算因此离开人世也没有遗憾。

2014年5月21日,罗莹雪发现乳房有硬块,确诊是乳癌第二期,癌细胞肿瘤4.5公分,随即安排同月28日手术切除,手术后住院一天,5月30日上班。

当时罗莹雪回忆医师告知确诊罹癌,她心想,别人会得的病,自己也一样会得,只能接受,「人都会走,我已经比别人幸运了」,就算因此离开人世也没有遗憾,「反正总会有没有完成的事,做到哪里算到哪里。」而这样的心境和想法,让她平静地接受手术和之后的一连串化疗、放射线等治疗。

手术后,罗莹雪做了6次化疗,身体要先降温才能注射化疗药剂,为了降温,嘴巴含冰、双手握冰、两脚踩在冰水桶中一个小时,她描述,「刚开始好冷,我把它当作是一种体验,体验什么是化疗」,每次化疗她仅请半天假,然后回家休息半天,第二天就上班。

罗莹雪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Criminal Justice)硕士,在担任律师执业期间,曾全程参与1993年《儿童福利法》及2003年《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全面修正;并声请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释字第365号解释,推翻民法第1089条的《父权优先条款》。

罗莹雪担任政务委员兼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期间,是首位以公务签证访蒙之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处理解决无国籍藏籍配偶居留问题。2013年,她再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后来因洪仲丘事件,行政院成立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由她任委员长。同年9月,行政院宣布由罗莹雪接任法务部长,2016年5月20日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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