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去年因遭发布通缉逃亡,住在王姓友人家里,因缺钱花用,到桃园中坜的陈女家中行窃,还用辣椒水攻击全裸的陈女,并用束带绑住她,陈女急忙之中从4楼跳到隔壁邻居家中并报案,徐遭桃园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强盗罪判8年10月。
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徐姓男子去年7月因毒品案件遭发布通缉而展开逃亡,住在王姓朋友家中,偶然得知陈姓女子在中坜住处有珠宝、钻石,因此和王规画趁着陈睡觉时,入内偷东西。若陈惊醒,就压制她不能抗拒,再搜刮财物。
徐男商量好后,去年9月4日凌晨带辣椒水、束带前往陈女家中,徐先利用水管爬到4楼再入侵,陈女听到声音起床查看。徐见状随即对全裸的陈女喷洒辣椒水,并以束带捆绑她。还恫称其是黑道,倘不交出财物要陈女死,共搜括钻石戒指4枚、玉石项炼3条、项炼2条、手表2条、钻石3颗、钻石耳环1颗、玉石及500元等。期间还要拿走陈女的结婚戒指,陈女苦苦哀求才放过。
陈女趁着徐在1楼时,跑到4楼并跳到隔壁邻居家中,摔破邻居家3楼遮雨棚,邻居发现随即救下陈女并报案,徐返时,虽发现陈不见了,但也不管她,搭计程车跑走。警方获报赶往,在陈女住处找到鞋子、手机等,当天晚间逮捕徐男。
徐虽称没有以性命要胁,但法院认为,若不是这样,陈怎么会从4楼跳楼?另外王男虽辩称只有计画行窃,没有要强盗,但是徐犯案过程一直和王联繫,法院认为2人是共犯,依侵入住宅强盗罪判徐8年10月、王8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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