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梓警方日前接获线报,32岁林姓男子在新北市林口区文化路一处大楼租屋,于室内种植大量大麻树。经楠梓警方多月来的跟监、搜证,之后与台北市刑警大队侦五队共组专案小组,并报请新北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破获此大案。

警方表示,专案人员15日持新北地院核发之搜索票,一大早即到犯嫌住处埋伏,在林嫌出门之际,当场制伏并逮捕他,并出示搜索票进入屋内搜索,当场查获大麻植株33株、大麻成品4大包(毛重157公克),及栽种大麻器具一批。

案经报请台北市警局鑑识中心现场勘查採证,并对大麻叶子检测,呈现二级毒品大麻阳性反应。

楠梓警分局表示,大麻于国外部分国家地区尚不违法,但在台湾仍属第二级毒品,吸食大麻会对身体产生的毒性作用主要徵状包含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若有制造或贩卖行为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1000万以下罚金,单纯施用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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