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名教非洲鼓的詹姓女老师,遭到警察以「行迹可疑」盘查拦检,她认为原因不明拒绝,却因妨害公务而被带回警局扣押9小时。这起事件引发热议,有人认同警方执行公务,但也有人认为警方违法滥权。一名网友在PTT发问:「没事路上遇到警察可以不出示证件?」,有乡民表示,朋友的妨害公务官司打了10年还在上诉,奉劝「平民百姓不要老想跟人嘴巴上逞英雄」。
詹姓女老师在脸书发长文控诉,22日在中坜遭到警方无故盘查,甚至被上铐带进派出所,质疑警方执法不符合比例原则,让她失去自由9个小时,过程甚至遭到警方粗暴蔑视对待。不过中坜分局回应表示,警方盘查当时态度委婉,是该名女子出言辱骂警察「蠢」,才将她带回警局。
此事再度引发警方执法与民眾人权争议,网友在PTT发问:「没事路上遇到警察可以不出示证件?」,该网友表示,若「路人没事走在街上遇到警察,光线充足、警察也只是到处走走,然后警察拦下你,问你在干嘛,身分证拿出来,路人可以不理警察?一堆YT影片说这情况可以不理他,除非他有充分理由怀疑你」,想知道是真是假。
其中一位乡民奉劝:「别耍白痴把自己当小白鼠去验证,你会后悔,妨碍(害)公务很难翻案,我一个朋友背一条妨碍公务官司打了十年还在上诉,当初函送他的警察都退休了,平民百姓不要老想跟人嘴巴上逞英雄 迟早有人会乐意陪你玩」。
其他乡民也纷纷回应:「可以,但是他也有充分理由可以请你回局里调查,虽然不能怎么样,但至少会被耗掉几个小时」、「你报身份证让他去对只要2分钟,你跟他鲁起来最少要2小时......没事找什么不自在!」、「现在台湾看起来是人治国家,不是法治国家,别太白目比较好」、「乖乖配合就好了啊,为什么要干版上最看不起的89才会干的事?」。
不过也有人认为:「很多人常常想说给警察看一下没关系,或是给他看就能证明自己没问题,不给他看才有问题,但是症结点就在于,当警察要求你出示证件就代表他在怀疑你,可是他不能用自己的标准怀疑你之后使用警察的身份让没有犯罪事实的人出示身份证明。怀疑是一回事,要求出示证件就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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