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鼎昌公司负责人杨育昌以兴柜股票合购、红包股等投资方案,诓骗投资人吸金逾6亿元,一审依违反银行法之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将杨男判刑13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改判刑12年8月,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育昌是鼎昌公司董事长,他指挥公司各营业处旗下不知情的业务人员,以「兴柜股票合购方案」、「红包股方案」向不特定人招揽投资,并保证还本及获取与本金显不相当之报酬,非法吸金6亿907万多元。

更二审斥责杨育昌正值青壮之年,不思以己力赚取所需,竟利用鼎昌公司招揽上开投资方案,诱使不特定人出资,导致眾多投资人投入毕生积蓄、家庭经济难以为继、亲友感情失和,非但造成他人财产上重大损失,亦危害金融监理秩序。

更二审考量杨男非法吸金规模高达6亿余元,他迄未清楚交代未扣案犯罪所得去向,也未积极清偿投资人尚未取回之本金,考量他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判处12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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