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屋税将在5月开徵,根据全国房屋税开徵件数统计908.16万件,税额810.76亿元,较2020年开徵件数增加1.9%、税额增加2.26%。
六都房屋税开徵税额占全国总开徵税额比重将近8成,与2020年相比,件数成长最多为台中市,增加6.18万件,成长比率5.62%;税额成长最高为高雄市,增加金额4.03亿元,成长比率3.98%。
财政部表示,根据房屋税条例规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税率为1.5%到3.6%,各县市政府可视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定差别税率。另外供营业、私人医院、诊所或自由职业事务所 用房屋税率3%到5%;供人民团体等非营业使用房屋税率1.5%到2.5%;房屋作自住或公益出租使用则按1.2%课徵。
财政部表示,经统计全国自住房屋件数699.17万件,税额约309.54亿元,占全国开徵件数与税额比率分别为76.99%与38.18%;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税件数73.25万件,税额为71.6亿元,占全国开徵件数8.07%、8.83%。
人民团体等非住家非营业用、营业用及私人医院、诊所、自由职业事务所房屋件数合计127.22万件,税额426.91亿元,件数比重14.01%及税额比重为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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