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张姓男子遭前妻提告,指他去年离婚登记前,违反法院核发的保护令,对她辱骂三字经并出言恐吓,且作势欲殴打她,法官认定张男违反保护令,除了须受刑事究责外,因此让她精神恐惧,判张男须赔偿1万5000元精神慰抚金定谳。
张男因家庭暴力行为经法院核发民事保护令,裁定命他不得对当时的妻子实施身体、精神不法侵害行为或骚扰之行为,有效期间为2年,但张男却在前年12月14日下午,违反保护令。
张男看到妻子带同友人进入住家欲取回自己与小孩之私人物品,对她辱骂三字经并呛声「不会放过你,你如果敢拿东西就试试看」等语,并作势欲殴打她,对她为精神上之不法侵害及骚扰之行为,故意违反保护令,害她巨大精神压力及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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