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表示,整合平台除可提供民眾查询案件进度及决定书内容外,亦提供线上声明诉愿、到会陈述、申请阅览卷宗及诉愿业务相关表格文件下载等便利功能。

劳动部表示,由于诉愿法规定诉愿须在行政处分送达之次日起30日内向原行政处分机关或受理诉愿机关以书面方式提起,实务上常发生诉愿人未能亲自收受行政处分,而寄存在邮局,不论诉愿人实际上何时到邮局领取,行政处分在寄存于邮局之日即为合法送达日期,已发生送达效力,导致诉愿人知道行政处分内容时,已快逾救济期间,或是诉愿人提起诉愿时,资料尚未准备齐全,发生来不及提诉愿之情形,此时即可利用劳动部救济平台「线上声明诉愿」的功能,先于线上声明诉愿,但劳动部提醒,仍须在30日内补送亲自签名或盖章之诉愿书到受理诉愿之单位,完成提起诉愿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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