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周姓男子为桃园市某仓储业少东,上月底被警方查获在台南市承租「透天厝」栽种大麻,採企业化管理,分「幼苗区」、「成长区」、「花期区」等不同区域栽种相当专业,警方怀疑他并非仅个人吸食,正进一步扩大追查,检察官向法院声押禁见获准。
据悉,周嫌家族在桃园市经营仓储业,客户遍及不少知名大卖场,除仓储运送外,也帮忙设计规画,他为家中长子、兄弟姊妹都在家族企业中上班,每月可领12万至16万元薪资,偶而会外派到台南洽谈生意。
周嫌经友人怂恿后吸食大麻成瘾,以每月近2万元租金在台南市承租「透天厝」,1、2楼作为洽公时的休息住所,3、4楼则规画为大麻栽种区,周嫌採企业化经营,分为「幼苗区」、「成长区」、「花期区」等区块,相当专业。
新北市刑大侦八队获报与台南市刑大侦三队共组专案小组,报请台南地方检察署思股检察官李政贤指挥侦办,经2个月搜证于4月29日上午前往查缉,查获大麻活株共27株、乾燥大麻成品(含大麻花)274.75公克、大麻种子等证物。
另外在栽种区查获光照设备、风扇、营养液、温溼度感测器、PH检测器、电子磅秤、研磨器、包装袋、烘乾设备及制造大麻工具,儘管周嫌辩称是要自己吸食,但警方并不採信,怀疑有从事贩卖等行为。
周嫌第一时间找来与「馆长案」枪手同一家律师事务所辩护,警方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法办,检察官复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检警正扩大追查大麻来源及下游流向。
新北市刑大指出,大麻属二级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制造、运输、贩卖第二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而栽种大麻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500万元以下罚金,刑责相当严重,呼吁民眾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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