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政府15日宣布防疫提为准第三级警戒后,苗栗地检署16日上午宣布,依据法务部及高检署发布的防疫作业指引,自5月17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取消所有庭期。
苗栗地检署指出,取消庭期的范围,包括所有侦查、执行、观护等案件,举凡被告、告诉人、证人、受刑人、假释报到、採尿等,除特殊时效性、紧急性、必要性案件,由苗栗地检署个别通知需开庭进行必要处理外,均予取消。
苗栗地检署强调,民眾如已接获上开期间的传票或通知,请毋须到庭,也不必向苗栗地检署请假,苗栗地检署将另行择日寄发传票或通知。
苗栗地检署提醒,上开期间内民眾若有申告案件需求,可採取撰写告诉状、告发状寄送至苗栗地检署,亦具备同一法律效力,省去舟车劳顿同时能够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苗栗地检署检察长陈松吉全力支持苗栗县政府防疫措施,也请民眾于疫情期间注意身体健康、勿轻信或转传网路未经查证之讯息,一切以中央疫情指挥中心的资讯为准。苗栗地检署会与苗栗县警察局持续关注并侦办相关犯罪,维持辖内治安平稳,请民眾保持冷静、不必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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