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经济日报报导,京东物流在最新的上市文件中,提及大陆反垄断对公司的影响并不重大,因其一体化供应链物流服务市场并不具有支配地位,且根据「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占率达到二分之一的,才可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又指公司并非「反垄断指南」所规定的平台经营者,不直接受该指南的规定所规范。
但文件又指,京东物流3月接获一份与过往一起收购案有关的正式立案通知,要求就该笔未申报交易是否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提供相关资料及说明,目前京东物流持续配合市监局,保持沟通与提交所要求的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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