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姓妇人因毒品案被通缉,逃匿8年,因违规过马路被警察拦查,她不想被逮,竟狠咬员警的手指、扯破员警裤子,最后不仅毒品案躲不了,还加一条妨害公务罪被送办。台北地院审结,判丁妇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丁妇今年4月16日晚上,在台北市区过马路时,因不遵守交通号志,遭中正二分局泉州派出所李姓、吴姓员警拦查,丁妇为免遭通缉一事曝光,拒绝提供身分证明,2员因此要带她回派出所查分。
丁妇一听到要被带走,竟用嘴咬警员吴员的右手食指,还捶打李员的右脚膝盖,并撕破李员的制服长裤,2员当场压制丁妇,依妨害公务现行犯将她逮捕送办。
检警查明丁妇身分后,发现她2013年间因毒品案被判刑1年确定,检察官将毒品案发监执行,另再依妨害公务罪起诉,向北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官审理后判丁妇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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