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挥中心,三令五申不要群聚,就是有人不听!台中市警局雾峰分局雾峰派出所,上月底晚间执行加强防疫取缔,在雾峰区林森路一处槟榔摊后方货柜屋内,发现该处灯火通明、人影幢幢,员警直捣入内,果然发现室内6人群聚,立即开单告发。
雾峰派出所员警上月31日晚,因应疫情期间加强取缔民眾外出不戴口罩、巡视应停业场所是否私自营业及民眾有无群聚等活动,巡经雾峰区林森路一处槟榔摊时,发现摊前停有多部汽机车,槟榔摊后方连接之货柜屋内,灯火通明,猜测应有多人在内。
员警长驱入内,果然在后方,不到3、4坪的货柜内,发现有6名男女正在饮酒作乐,桌上摆着炸物、香菸、酒瓶、酒杯等物品,且该货柜门窗紧闭、空气不流通,负责人林小姐坦承与朋友在她的槟榔摊内喝酒聊天,不过林小姐指着另一位林姓友人是她妹妹,试图营造是同住家人,规避室内群聚人数,不过员警查验二人生日仅差5个月,且户籍也不在同处,当场揭穿谎言。
雾峰分局解释,许多民眾搞不清楚室内5人群聚该怎么算?所谓5人以上是含5人在内,但5人中不计同住家人,也就是说除了家人外,家中最多只能来3名亲友聚会,因为若来了4人,加上主人1人就有可能会被开罚。
雾峰分局长陈家铭表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违反群聚最少就是罚6万元,最高30万元,呼吁各位市民应共同配合政府相关防疫规定,携手合作共同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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