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纾困补贴对象为有税籍登记之商业服务业者,只要110年5、6、7月任1个月营收较108年同月或110年3至4月月平均减少五成以上,就直接按本国全职员工数乘以4万元发给定额补贴款,企业领得补贴款,可运用于相关营运支出、租金及人事费用等维持经营之必要成本。

如属于中央政府命令停业,停业期间给与员工薪资未达基本工资之企业,其所领取营业衝击补贴4万元,其中1万元得由企业支应停业期间必要支出(如租金),另3万元须由企业转发给员工,以做为停业期间之薪资补贴;另外就业安定基金会加发1万元生活补贴给其员工,亦由企业转发。

这次纾困申请期间自110年6月7日起至8月31日止,因防疫需要,一律採线上申请,另为使业者能更快获得纾困,简化申请资料,只需上网填写申请书、上传营收衰退证明及事业存折影本即可申请。详细申请须知、申请方式、懒人包、Q&A、申请教学等讯息,皆刊载于专属网站https://csm-subsidy.cdri.org.tw/;本部亦设置全国北、中、南电话谘询窗口,来协助企业提出申请,谘询窗口相关资讯将公告于申请网站。若仍有其他疑义,可拨客服专线02-7752-3522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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