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冠肺炎疫情严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持续维持三级警戒至6月28日,许多民眾改採居家上班,但仍有人反映,许多费用仍要现场办理、引发群聚风险,消基会呼吁,国内疫情早已升级到第三级警戒,疫情发展已达到规费法「基于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的标准,行政院实应立即应督同各级主管机关,启动「减免徵收各项规费」的检讨。

消基会秘书长徐则钰表示,如金管会已与各银行讨论,转帐等减收手续费,但各级政府仍收取规费许多规费,既然现在在宅抗疫,那应给予民眾透过网路申请的费用减免,才能鼓励民眾,而各公用事业等业者应在费用收取给予优惠减免或延后收费,让民眾减少外出。

徐则钰提及,规费法13条规定如基于公共利益等考量可以免徵、停徵或减徵这些规费,这些规费应予以减免。

消基会报导杂志社社长陈雅萍说,居家上班后,劳工自行负担的水电费增加,政府应提出优惠措施鼓励。消基会董事长黄怡腾认为,公共服务费用的减免应列为纾困措施,如果因此增加负担则应增加扣除额。

消基会呼吁各主管机关仍有比照「规费法」免徵、减徵或停徵的空间,大家应该共体时艰,同样採取减收或优惠手续费的决定,积极响应政府全民防疫的号召;政府带头,协助企业、民间跟进,对疫情控制将会有甚大帮助,且参考国际疫情多变趋势,亦可稍缓因为封城、解封、再封城所造成的疫情遽变,可以有效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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