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0日通过「反外国制裁法」,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制、反击、反对外国对中国进行的「单边制裁」。中国欧盟商会方面为此表示担忧,认为此举将不利吸引外国投资。
根据官方昨晚公布的全文,中国「反外国制裁法」共16条,明确规定三类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以及「其他必要措施」。
路透社(Reuters)报导,这项法案今年4月秘密进行了一读,并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始二读的两天后,也就是6月10日宣布予以通过,省去了通过一般性法律所需要的三读环节。
报导引述中国欧盟商会表示,商会成员对这部法令通过程序缺乏透明度感到震惊。
中国欧盟商会会长、德国巴斯夫集团(BASF SE)中国区总裁伍德克(Joerg Wuttke)在受访时指出,「中国看来很着急。这种行动不利于吸引外国投资,或让那些越来越感到在政治博弈中将会被当作牺牲品的公司恢復信心。」
报导也援引香港普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壮辉(Shaun Wu)表示,那些希望在中国做生意的外国公司,可能发现中国监管当局将对他们在当地和外国的商业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审查。
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昨天宣称,「反外国制裁法」的通过显示了中国维护主权及核心利益的决心,不会影响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官媒新华社今天刊登的报导则引述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表示,反外国制裁法通过将对中国下一步反制裁措施提供法律依据,也给予相关部门开展反制裁的授权。
他表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许可权会进一步公布规定,更好地发挥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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