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劳动部去年首度针对投保薪资在基本工资以下祭出领取3万元的「自营作业者或无一定雇主之劳工生活补贴」,但许多因不符资格无法领取的民眾也透过职业工会向劳保局申请,遭驳回后又提诉愿,据统计,光是去年的生活补贴就有逾700件诉愿案,其中还有6件诉愿案是劳保局发放后,才发现不符合资格,再要求民眾退还的案例。
据劳动部统计,去年诉愿件数达3269件,创下近5年来新高,主因为去年劳动部祭出的3万元「自营作业者或无一定雇主之劳工生活补贴」,事后诉愿的件数达753件,其次为劳基法的527件、劳保条例的453件及就业服务法的286件。
其中6件劳保局要求退还3万元案例包括有劳工在劳动部提供生活补贴前,如有劳工表示,因生活困难之下退保还债,没有查明清楚核准3万元后又要还这3万元,害诉愿人多一笔债务,也因此其他补助也领不到等语。
劳保局在诉愿答辩时指出,该民眾既已于109年4月21日退保申请劳工保险老年给付,并经劳保局核付,其于109年4月25日申请劳工生活补贴时,确未于职业工会参加劳工保险,不符合劳工生活补贴申请资格规定等语,因此要求退还已领补贴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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