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分局2线2星王姓警官,2019年9月担任「拾得物业务」承办人,负责将民眾拾得的遗失物输入系统,通知失主认领,
王却图生贪念,将其中9件总计2万1304元的现金中饱私囊,王遭举发后坦承犯行,士林地检署17日侦查终结,依贪污罪将他起诉。
起诉指出,王经办北投分局业务,基于犯意偽造不实便签、函文及拾得人姓名,再交由主管盖章结案,经统计王经手有现金的12案中,仅有3件将钱交还民眾,另9件则以上述手法侵吞,总金额为2万1304元,王的业务后来换人承办,对方查觉有异将全案告知长官,台北市警察局调查后,将王函送法办。
士林地检署侦办时,陆续传唤12名拾得人到案厘清,其中有3人表示有拿到钱,但其中吴姓民眾竟然是前往王的住处领取,让他觉得非常奇怪,另有黄姓民眾指证,他的现金袋有疑似拆封痕迹。
王姓官警应讯时坦承侵吞,但表达悔意并愿交出不法所得,士检侦结后依贪污罪将他起诉。据了解,王员家庭环境优渥,自己还在法律研究所念书,父亲担任医师,平时并不缺钱花用,北投分局在王之前,也曾发生林姓侦查佐侵占民眾4万元案件,后遭士院依贪污罪判处2年8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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