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1名黄姓男子去年1月因不满女友小芳(化名)提分手,竟拿玩具手枪强押对方至他处性侵得逞,2人復合后,对方2个月后再次提分手并断绝联络,他竟假冒直播厂商约小芳面试,并趁机用电击棒电晕对方并载至1处空屋,用铁炼拴住对方四肢并脱光其衣服,再次性侵得逞;法院最后依加重强制性交等多项罪行,重判19年2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芳在前年认识男子并交往同居,但她日后发现对方喜欢在外拈花惹草,去年1月决定分手,断然拒绝对方的苦情挽回,没想到男子一怒之下竟拿玩具枪强押她至宜兰,并脱光她的衣服性侵得逞,事后小芳迫于无奈同意復合;不过同年3月她再次提出分手,并快速搬离住所,断绝与男子的所有联繫。
男子因为无法联繫小芳,竟想出假冒成直播厂商,藉机约小芳出来谎称是面试,去年3月28日他装扮成女装开车去载对方,等到小芳上车后发现不对劲,他则立即用电击棒电晕对方,载到桃园芦竹1处废弃建筑物里,他将小芳的双手、双脚拴住,并再次脱光她的衣服性侵,2天内共得逞3次。
小芳亲友最后报警,警方才破门逮住男子,并发现被綑绑在行李袋中、伤痕累累的小芳;男子在法庭上辩称2人只是一起外出游玩,并无凌虐对方,但法官参酌相关事证、人证,认定男子犯1次强制性交罪及3次加重强制性交罪,另外妨害自由、加重窃盗脱逃未遂罪等,合併共19年2月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仍判相同刑责,全案仍可上诉。
★请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有家暴事件请打113保护专线。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