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2日统计,电信网路诈骗犯罪肆虐中国大陆,犯罪率居高不下,甚至占部分大中城市刑事案件发生率达50%,诈骗集团在海外据点作案占6成;仅去年造成全大陆353.7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合台币1521亿元)损失。此外,还成功劝阻771万名民眾免于受骗,挽回经济损失991亿元。
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路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今年5月,全大陆电信网路诈骗共立案8.46万起,与4月相比下降14.3%,案件持续高发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
《意见二》共17条。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新的突出问题,如电信网路诈骗犯罪案件及关联犯罪案件的管辖、跨境电信网路诈骗犯罪案件的取证、涉手机卡、信用卡即所谓「两卡」犯罪案件的处理、办理电信网路诈骗犯罪案件的政策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李睿懿称,主要体现了以下三方面的原则性要求:一是将跨境电信网路诈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惩处,特别是解决跨境电信网路诈骗犯罪取证难、定罪难的问题。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宽严并用,宽严相济,确保良好社会效果。三是继续坚持全面惩处方针,突出打击「两卡」犯罪重点。
李睿懿提到,在《意见一》规定加大对电信网路诈骗犯罪财产刑处罚力度的基础上,《意见二》规定,办理电信网路诈骗犯罪案件时,查扣在案的涉案帐户内资金,应当优先返还被害人,如不足以全额返还的,应当按照比例返还。确保尽最大力量挽回被害群眾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眾合法权益。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表示,今年1至5月,大陆共破获电信网路诈骗案件11.4万起,打掉犯罪集团1.4万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4万名,同比分别上升60.4%、80.6%和146.5%。成功劝阻771万名群眾免于受骗,为群眾挽回经济损失9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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