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传有律师在5月20日染疫、26日死亡,是因律师曾到台湾高等法院民事庭开庭,遭确诊法警传染一事,高院发表声明澄清,外界传言并无任何迹证是错误讯息。
高院表示,5月18日第一位确诊之A法警,执行职务范围仅在刑事庭大厦,不包含民事庭大楼,而该律师5月20日前二周内,在5月7日下午曾到高院民事庭大楼开庭,并无案件至高院刑事庭大厦执行业务。
另外,高院指出,5月25日第二位确诊之B法警,除5月14日上午在民事庭大楼执勤巡逻哨外,自5月7日起至同月20日止,并无其他民事庭大楼之勤务,更未曾进入民事庭法庭值勤,非属该律师之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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