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遥控无人机专章及遥控无人机管理规则实施至今,已满一周年,台中市政府配合民航局修正图资期程,于今年6月8日修正公告台中市347处遥控无人机禁限区域,其中包含南屯区彩虹眷村等,将自29日起生效。
交通局长叶昭甫说,这次新增的遥控无人机禁飞区域包含西屯区中央公园及南屯区彩虹眷村等,另除先前民航局已公告的禁、限航区外,包含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台铁高铁及台中捷运绿线沿线与场站区域30公尺内、军备设施、法务部机关、中科园区、高美湿地、丽宝乐园等区域,这次仍维持禁飞。
其余范围在合乎法规下,开放从事遥控无人机活动,请民眾于执行飞航活动前,务必事先确认是否处于禁止飞行区域。
叶昭甫表示,自然人仅可于民航局及市府公告禁限区域外,遵守相关法规操作遥控无人机;政府机关(构)、学校或法人,如因业务需要,则可透过活动申请,于公告禁限区域飞行并排除相关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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