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连锁超商及咖啡店骑楼全面禁菸,半年宣导期已过,明(7/1)起违者最高处1万元罚锾,业者提供熄菸相关器具,最高则处5万元罚锾。
县卫生局表示,金门县政府依据〈菸害防制法〉第15条第1项第13款规定,在今年1月1日公告当天起县内连锁便利商店及咖啡店的骑楼(含庇廊)为全面禁菸场所,除派员不定期稽查宣导外,也于相关场所张贴禁菸标示,同时透过海报、新闻媒体、卫生局社群网站及社区宣导,半年的宣导期已过,自7/1日起违者将依菸害防制法第31条第1项规定开罚。
李锡鑫局长指出,金门县于2012年起陆续公告金门航空站及水头港埠、公园绿地、高中以下学校校门口、家长接送区、周边人行道及通学步道、太武山周边环境等处纳入禁菸区,今年新增连锁便利商店及咖啡店之骑楼、庇廊为全面禁菸场所,希望让民眾免于二手菸危害,营造无菸清新环境。
该局推广戒菸运动,由合约医疗院所提供免费戒菸治疗及戒菸卫教谘询,欢迎民眾多加利用。免费戒菸专线:0800-6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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