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表示,考量目前肺炎疫情持续影响,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间延长至明年6月30日,爰将延长各国营事业租金减收2成期间至明年6月,并由各国营事业主动办理减租,以期减轻承租人受疫情影响。

另承租人今年5月至9月应缴而尚未缴交租金,延长缴款期限至今年9月底,延长期间免计收违约金及迟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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