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立委选举期间,25岁翁姓硕士生涉嫌在维基百科网站,窜改寻求连任的嘉义县立委蔡易余个人介绍,将原本「无配偶记载」的他,改注记配偶为外号「卡神」的杨蕙如。经蔡易余提告后,2020年底嘉义地院依违反选罢法判翁男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褫夺公权2年,但上诉二审却逆转改判无罪。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翁男窜改蔡易余的配偶栏为杨蕙如,主观上难以认定有使蔡不当选的意图,加上也没有造成蔡的名誉损害,因此改判无罪。此案检方仍可上诉,但翁男不得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2019年12月5日上午近9点,翁男在嘉义县住处以电脑登入网路维基百科,窜改当时已登记参选立委的蔡易余个人介绍,将蔡的配偶栏改为「杨蕙如」,供不特定人上网浏览,致他人误信蔡为有配偶之人,却隐瞒已婚身分,质疑蔡的诚信,足以损害蔡的名誉,且影响选民对候选人政治操守及形象的判断,损害选民投票行为的正确性。儘管窜改后41分钟,翁又删除窜改资料,但已遭人截图广为散布。
翁男出庭应讯时,不否认曾做过此事,但辩称并无意使蔡易余不当选,只是看到网路流传蔡与杨出游的照片,带着戏谑、好玩心态窜改资料。
二审认为,选罢法中意图使人不当选的构成要件,须有「主观意图」,由于维基网页未提到蔡将参选第10届立委选举,因此他有无结婚、与何人结婚?客观上与立委选举无关,即使翁男确有窜改行为,也难以认定对方主观上有使蔡易余不当选的意图。
合议庭还说,虽然翁男自称是立委翁重钧的亲戚,但该次选举翁重钧已被国民党提名为不分区立委,与蔡易余并无直接竞争关系,不能以2人有亲戚关系,即推论翁男有使蔡不当选的意图,一审认定翁男有罪,实有违误,为此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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