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进党立委陈柏惟罢免案,中选会主委李进勇今表示,经过审查后,符合提案规定正式审查规定,予以成案,会中决定投票日依法要在20日至60日内举行罢免案定于8月28日举行,至于是否因疫情改订投票日,待7月16日委员会议决定。
中选会表示,第10届立法委员臺中市第2选举区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29万1122人,法定连署人人数应为2万9113人以上。该罢免案原连署人人数4万3979人,符合规定人数3万6073人,不符合规定人数7906人,已达法定连署人人数,依法应由中选会为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中选会指出,今日委员会议除决议该罢免案宣告成立外,也讨论通过该罢免案定于110年8月28日(星期六)举行投票,投票起、止时间自上午8时至下午4时。
中选会进一步表示,该罢免案的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时间,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85条规定,将于被罢免人提出答辩书期间届满后5日内发布之罢免公告中载明,至是否改定投票日期,该会将于发布罢免公告后,再提委员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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