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浪科技报导,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计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上述22起案件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因此,近日大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各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单包含以下:
1.惠迪天津与一汽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2.惠迪天津与华夏出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3.小桔智慧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
4.惠迪天津与特来电设立合营企业案
5.小桔新能源与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设立合营企业案
6.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
7.惠迪天津与西藏奥通设立合营企业案
8.北京车胜与时空电动车设立合营企业案
9.阿里网路收购天鲜配股权案
10.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
11.阿里网路收购纽仕兰股权案
12.阿里网路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
13.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股权案
14.阿里创投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案
15.腾讯收购58同城股权案
16.腾讯收购小红书股权案
17.腾讯收购搜狗股权案
18.腾讯收购猎豹移动股权案
19.腾讯收购蘑菇街股权案
20.苏寧易购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
21.苏寧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
22.北京三快收购奥琦玮股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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