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溼雨伞不要带进餐厅」的小小口角,男子汤景华竟纵火报復翁姓和事佬,导致对方6名至亲命丧火窟。法院一审、二审后,汤景华遭4度判死,日前最高法院却改判无期徒刑,引发社会譁然。被害家属翁姓男子得知结果后,仅问了委任律师谢智洁一句「无期徒刑是否会放出来?」一听到谢智洁回答「是」,他就不再说话,并拒绝针对此案发表任何意见,冷静得让人心疼。
「被害人作鬼都不服!」本刊调查,由于汤景华落网后已羁押5年,最高法院在违反羁押规定,以及原告律师要求「依法放人」的压力下,才赶紧宣判免死,以杜悠悠之口;最高检察署则认为本案法律争议点颇多,拟提非常上诉翻案。
现年54岁的男子汤景华,5年前纵火报復劝架的翁姓男子(翁男),虽然翁男逃过一劫,他的6名挚爱亲人却不幸葬身火海;今年7月2日,最高法院判处汤景华无期徒刑确定,让4度判死的他躲过死刑,引发各界批评。
2014年4月7日晚间,新北市三重区下着雨,曾任保全的汤景华和李姓友人(李男)前往「小凉哥」餐厅吃饭。江姓老板见到李男将溼答答的雨伞带进店内而出面劝阻,此举却让汤景华等二人不满,多次抱怨江姓老板态度差,双方爆发口角。
当时正在邻桌吃饭的翁男见状,上前规劝汤景华等二人「够了吧,不要再闹!」岂料引发衝突,事后汤景华控告江姓老板殴打他,又因不满翁男作证时替江姓老板说话,一併提告翁男伤害。
公亲变事主的翁男,事后虽获判无罪,却惹来致命杀机。侦审期间,汤景华藉阅卷记下翁男的住家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两点多,他身穿黑色雨衣,头戴黑色安全帽与白色口罩,骑车前往翁家,拿出提着装有汽油的塑胶袋,纵火焚烧停在骑楼的机车,犯案前还先用拖把柄拨歪附近电线杆上的监视器。
汤景华纵火后,火势迅速蔓延,烧爆骑楼柱子上的电表并向上窜烧,翁男的6名亲人逃避不及惨遭活活烧死;由于翁男当时正在军中服役,幸运逃离鬼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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