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姓包商与吴姓债权人有150万元工程款纠纷,2018年双方在屏东县一处高架桥下谈判破裂,吴姓包商涉嫌倒车撞死伙同债权人讨债男子,被依杀人罪判11年,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确定。

判决指出,吴姓债权人2014年起就数度向吴男催讨「屏东县潮州镇四林大武园道沥青铺设」工程款150万元,但吴男认为此债权不成立,一直以来均置之不理。

2018年10月吴姓债权人得知吴男受雇在屏东县一处高架桥下施作拓宽工程,找来侄子方姓男子与另一名张姓男子一同前往要债。抵达工地时,吴姓债权人直接上前询问吴男有无还款意愿,吴男不予理会,于是换方男及张男上场,双方邀约至某桥墩下谈判。

谈判过程中,吴男不满吴姓债权人纠缠多年、催款态度不佳,气急攻心下竟然跳上自用小客车,直接倒车衝撞方男及张男。张男当时站在车侧机警闪过,但方男站在车辆正后方,遭撞后直接倒地还被辗压至底盘下方,当场头破血流,胸腔内出血,全身多处骨折外伤,送医急救2小时不治身亡。

吴男辩称,吴姓债权人不时就以电话、简讯恐吓他,甚至直接跑去工地找他要钱。案发当天方男怒呛他「出去!你不出去,我要给你好看」,当时因为害怕想要逃离现场,没注意到方男及张男站在他车后方,更不是故意要杀人。

吴姓债权人表示,吴男面对债务态度很差,根本不理他,他才改请方男及张男谈判。张男证称,当天他们3人到场时,吴男故意不理他们,方男还呛「你到底讲不讲」,结果吴男不理会还坐上车,他们以为吴男要拿东西,没想到吴男竟突然发动引擎、直接倒车压过方男。

当时也在现场的台铁保全人员证称,吴男发现自己倒车压到人,第一时间不是帮忙救人,竟然是到后车厢拿铁棍,要打吴姓债权人。

一审认定吴男犯后态度不佳,未有悔意,也未与受害家属和解,依杀人罪判其14年、褫夺公权7年。二审时吴男与方男父母和解,法官考量他有忧郁症,改判11年、褫夺公权5年。吴男力拼再上诉,但日前最高法院予以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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