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北市男子林伟华因故与家人争吵后,泼汽油在自家彩券行纵火,导致母亲烧死,姊姊受伤,台北地方法院依杀害直系尊亲属等罪将林男判处有期徒刑17年,经上诉,法官考量林男仍有羁押必要,裁定延长羁押2个月。

去年1月,新店区中兴路三段一处彩券行,36岁的林男与家人争吵后,不顾73岁母亲及37岁的姊姊还在店内,持汽油纵火烧毁彩券行,母亲逃生不及,救出时已失去生命迹象,原本担任百货公司柜台服务人员的姐姐多处烧烫伤,目前仍在復健中。

警方调查,林姓男子在自家彩券行上班,长期精神不稳定,经常与家人因琐事争吵,也曾向父亲泼汽油,扬言要同归于尽;案发当日晚间6时,林男认为姐姐向父亲说他坏话,便骑车到加油站购买汽油,返回彩券行后,不顾店内还有母亲,便朝姐姐身上狂泼油,并以打火机引燃火苗。

当时林男纵火后,迅速步行离开现场,警消到场时,小小的彩券行店舖已陷入茫茫火海,火势甚至蔓延到隔壁洗车场,经紧急灌救将人救出后,林男的母亲 不幸伤重不治,其姐姐则重伤。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一审依杀害直系尊亲属、纵火罪嫌处17年徒刑,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今首度提讯林男开庭,林男透过律师答辩,指称自己并无纵火本意,案发当时是被其姐姐激怒,才一时以打火机点燃火苗。

面对法官提问,林男才神色慌张地吐出心声,林男说,「真的非常后悔也很抱歉,犯下此案之后,都觉得乾脆枪毙我算了」。民事赔偿部分,台北地院判林男须赔偿其父亲331万元、其姐姐332万元。

北院考量林男犯后多次表达悔悟,受创最鉅的其中家属、父亲向法官表达请再予被告机会,多名友人仍愿多次探视林男给予行动予以心理支持,法官认定他尚与泯灭天良,穷凶极恶之徒有别,轻判17年,上诉后,高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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