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台新银行中和分行周姓理专自97年7月至109年9月挪用客户款项及与客户异常资金往来3.47亿元等案件,金管会今日宣布对台新银行开罚3000万元,裁罚金额史上最高。
面对理专挪用客户资金,台新银行表示,对理财专员涉挪用客户款项、与客户有异常资金往来及有不当业务行为等案,将虚心检讨并积极改进各项管理机制,严格要求同仁恪遵员工行为准则,遵循金管会政策,落实公平待客原则及理专十诫,以杜絶再发生类似情事。
台新银行强调,对于本案受侵害之客户权益定当予以保障,也将努力持续精进、检讨改善,致力提供更好的服务与客户一同成长。
金管会在新闻稿指出,台新银行中和分行周员自97年7月至109年9月挪用客户款项及与客户异常资金往来,受影响客户数9户,所涉金额3.47亿元。此外,该行西门分行杨员有诱导客户制作不实薪资证明办理贷款、违反内规径将客户保单质借申请书件邮寄保险公司、与客户有不明资金往来、劝诱客户举债购买投资型保单、诱导客户以不实资料填写风险属性评量;北大分行吴员未向客户说明相关权益,于办理客户保单减额缴清后,短期内再推介客户申购新保单,使客户于3年内申购大量保单,且均于缴款2年后减额缴清,均涉有不当业务行为。
金管会依银行法及保险法等相关法规核处台新银行罚锾新臺币3000万元、纠正,并命令该行停止个人金融事业总处副执行长林员执行职务3个月,及停止该行西门分行、北大分行受理新客户办理保险代理业务3个月。
金管会表示,为导正金融机构理专挪用客户款项情形及避免影响社会对金融机构之信任,金管会已採取相关强化监理措施,并已依近年理专挪用客户款项案件之态样及金融检查所发现缺失,陆续函请银行公会研议改善措施,包括研议订定疑似理专挪用客户款项之态样,以加强银行预警功能,以及强化对帐单作业,从源头减少舞弊可能等;针对理专不当销售行为部分,金管会将持续强化对银行理专酬金制度及考核原则等相关内部规范之金融检查,促使银行自制度面考量客户权益与销售业绩之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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