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正重点包括中古汽车出厂年限由6年以上调整为10年以上,但今年5月27日前报废或出口者仍适用6年以上规定。另也开放配偶持有期间合併计算,同时删除中古机车登记满1年限制。

若为放宽报废或出口中古机车车籍登记与购买新机车新领牌照车籍登记之车主,不以同一人为限,朋友之间也可以。而产制厂商或进口人可用网路申请并将退税款直接拨付新车新领牌照车籍登记之车主。

举例来说,若为今年1月8日后购买新车并完成领牌,在5月27日前报废或出口旧车,旧车适用减税资格仍为出厂六年以上;但如果是今年5月28日以后才报废或出口旧车,旧车适用减税门槛则为10年以上。

台北关提醒,在今年1月8日至7月9日生效前,若符合修正后所定减徵退还新车货物税要件者,应自该办法修正生效日7月10日起算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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