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票金重讯指出,针对议案二独立董事吴青松及陈惟龙提出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主要针对讨论案第一案,为审慎评估投资标的,拟请董事会授权就一定金额内,聘任外部法律专业机构。讨论案第二案财会专业机构办理尽职调查之更新事宜。

及讨论第三案配合该公司投资专案的筹资需求及财务方案评估,提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一定金额内,就内部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果,办理证券承销商委任事。

国票金董事会最后经表决通过,决议授权办理相关的委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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