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集团旗下尚志半导体,前年因子公司太阳能厂绿能亏损,绿能、尚志2公司陆续下市。小股东认为,是集团决策错误造成,且其中疑有财报不实,集体控告集团前董事长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妇等27人。台北地检署认为,相关决策都是考量当下时空环境而为的合理判断,29日侦结处分不起诉。

绿能公司近年因太阳能产业不景气,2018年第4季单季净损达37亿余元,每股亏损8.56元,其股票自2019年3月25日起变更交易方法,并于5月2日下市,是大同集团第一家下市的公司,不久后无预警宣布解散清算;尚志则因提列绿能的投资损失,净值转为负数,也在同年6月26日下市。

股东提告指控,绿能与合作厂商的合约一变再变,以及相关决策都明显错误,不合常理,才导致公司严重亏损,且尚志与绿能都未在财报上揭露,疑有造假掩饰问题,林蔚山、林郭文艷夫妇等人涉犯《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财报不实等罪嫌。

但检察官认为,相关决策应是就当下时空环境而为的合理判断,不能倒果为因,以亏损的结果回推决策者涉嫌背信、非常规交易等罪,且也查不到有何财报不实的证据,遂认定本案未涉不法,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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