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吕姓消费者向消基会投诉指出,收到简讯,通知她网购的货品已经送达她住家附近的超商,消费者可以前往付款领取,付款后再拆封检视,才发现是自己未曾订购的商品。消基会向警政署洽询,获知该类诈骗多属「境外包裹」,近年相关案例有增无减,且多属以「超商货到付款」或「宅配到家」模式对不明究里的消费者进行诈骗。

内政部警政署165防诈专线则建议,消费者收到简讯或直接收到宅配商品,务必要先查证之后再付款,尤其当亲人不在家中,要代收付款前,也务必要向家人查证清楚之后再代收;万一消费者不小心付款了,可以打给「寄件人」,办理退款、没有寄件人,询问宅配业者或超商,该寄件人的联络方式、寄件人电话打不通,Line已(不)读不回,请将包裹托运单清楚拍照后,到各地警察机关报案。

165防诈专线表示,这几年该类案件丛生,据他们观察,消费者常因受害金额不高、查询困难、退款不易,甚至还得再行提供消费者自己的个资,恐生二次受害;或因必须循司法途径,以刑事或民事提讼,太过耗时费事,以致常见消费者怀着「心有不甘」的心情下「认赔」结案。

消基会建议,超商系统运用内部通报机制,将全国辖下可能被诈骗的情事,经常进行通报和整合,一旦发生「同一厂商、同一天被投诉发生3起可能的诈骗情事」时,便应立即将问题商家的往来案款予以冻结,并停止提供服务,且于事后若一旦确认该厂商涉及诈骗属实,更立即将其下架。

消基会建议消费者对于近年来十分猖獗的「不请自来」货品包裹,不要贸然取货;而对于宅配到府及付款的货品包裹,也请消费者记得要事先向家人详细查证之后,才能放心签收付款;特别是更要留意货品包裹上寄件人托运人的资讯是否「完整或清楚记载」,如有记载不完整或不清楚的可疑之处,消费者应该拒绝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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