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检署针对疫情三级警戒期间,分析各地检署侦查案件,发现因疫情警戒人流管制下,刑事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9万件,大多数犯罪案件大幅减少,包括酒驾公共危险案件在2个月警戒期间减少9518件,但诈欺及重大刑案却逆势增加2350件、29件。另个别地检署收案数,以新北地检署减少5698件最多,高居全国地检署之冠。

高检署统计,今年5月19日至7月26日疫情三级警戒期间,各地检署侦查案件新收件数为7万8995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万9248件,减幅为19.6%,其中以公共危险罪减少9518件最多,减幅高达60.9%。

其次依序为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减少2808件,伤害罪减少2406件,窃盗罪减少1279件。但诈欺罪及重大刑事案件于疫情警戒期间未减反增,诈欺罪增加2350件,重大刑事案件增加 29件。

而各地检署侦查案件新收件数,以新北地检署减少5698件及减幅37.9%居全国之冠,桃园地检署减幅仅2.9%,全国最少。

至于三级警戒期间,与疫情相关案件共新收件数340件,其中以散播疫情谣言或不实讯息罪 298件占87.6%最多,另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61条囤积防疫物资或哄抬价格罪新收案件数则呈减少,较去年同期减少15件,减幅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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