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梁姓现役军人向秦姓同袍买枪弹,今年6月间,持枪枝搭国光客运,到嘉义县水上乡找王姓前女友要求復合遭拒,恼羞成怒,竟近距离枪杀王女致死,检方11日依杀人罪嫌起诉梁男,并建请从重量刑。
起诉书指出,住新北市的梁男于去年10月间,与王女是高雄市一家烧烤店的同事,进而交往,后来感情生变,梁男于今年5月底,以5万元向军中秦姓同袍购买仿巴西金牛座型手枪之改造手枪1支及9发子弹,6月16日持枪弹南下嘉义找王女。
当天梁男从台北市搭国光客运到嘉义市,叫计程车前往王女的住处,但王女不在家,梁男
又搭计程车转往嘉义县水上乡王女的亲戚住处
,打手机找王女。
王女下楼,与梁男在这处民宅前谈判,梁男要求復合,王女拒绝,2人发生争吵不休,梁男竟拿出改造手枪近距离朝王女胸口开枪,致王女胸前1公分开放性伤口併左侧创伤性血胸,亲戚将王女送医急救,但王女到院前已无心跳呼吸,伤重不治,警方到场逮捕梁男,并查扣犯案枪枝及子弹。
检方认为梁姓被告无视枪弹法律管制的是高危险的违禁物,仅因私人情感因素而持枪射杀被害人,将梁男依杀人罪嫌起诉,并建请从重量刑。
秦男贩卖枪弹给梁男,检方依涉嫌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目前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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