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公布109年公私立大专校院有关学生权利保障制度的执行现况及改善成果,公私立大专校院对于学生权利保障在制度面的架构多已建置完成,平均指标达成率为91.7%,较106年的87.5%进步,各项度的指标达成率皆达八成以上。
为了解公私立大专校院有关学生权利保障制度的执行现况及改善成果,教育部继106年进行首次学生权利调查后,109年再行第2次调查。
这次调查项度与指标维持以宪法和法律所保障之权利落实于校园生活中有关者,包含「学生自治」、「学习与受教权」、「表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隐私权」、「平等保障」、「学生奖惩与申诉」、「学生劳动权益」等8大项度,以学生权利观点出发,设计63条问题採计70项指标,由全国160所公私立大专校院填写统计完成。
调查结果显示,公私立大专校院对于学生权利的保障,109年平均指标达成率为91.7%,其中表现最佳的项度为「平等保障」(指标平均达成率99%);其次为「学生劳动权益」(指标平均达成率97.9%),同时也是较首次调查进步比例最高的项度;「隐私权」、「学习与受教权」及「学生自治」等项度的平均达成率也在90%以上。
教育部说,这次调查结果将提供学校了解校园学生权利保障的程度,并能针对需要加强的学生权利项度进行改善与精进,后续也将于各大专校院相关主管会议落实宣导学生权利保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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