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是信口开河,可以看看实例。信手拈来,八月中旬,同一天同一媒体,所看到的三则煞有介事的新闻。
新闻一,台积电将分赴美、日投资,科技界认为将使营运成本大增,人才分散;但总统称「对台湾有很大利益」,「政府仍是台积电的重要股东」。
新闻二,财政部将邀公股银行,讨论如何提高数位振兴券的占比,带动数位支付,扩大效果,做好防疫又振兴经济
新闻三,奥运金牌得主麟洋配,厂商邀约广告代言,因公营银行行员身分,所生法律问题,可用收益分润方式解套,但最终还要铨叙部同意。
陈冲指出,台积电是台湾市值(Market Cap)最大的公司,又有护国神山之称。政府透过开发基金、公股事业、退抚基金等持有台积电7%股份,也许是大股东,但对于公司策略,只能透过董事在董事会讨论,不要忘了还有其他股东乃至利害关系人。市场显学的ESG,其中的G是治理,而不是政府。
陈冲指出,至于财政部,只能说对抢占版面很有一套,对OECD「公营事业公司治理原则」,似乎未予适当的尊重。例如平时动辄召集公股银行,就行动支付、专案放款交付任务,不知置公股董事及董事会于何地?对公司法、证交法、其他股东如何交代?
陈冲指出,我曾于2015/1/7,2015/10/13及2018/2/13在报端就2015年OECD修订之原则,先后提出呼吁,为强化公司治理,金管会应召集经济部、财政部、交通部等公股股权管理单位,仿一般董事研习课程举办讲习,谈谈证券交易法及OECD的规定。现在看来,这场讲习,不但要办,总统、院长也有必要参加,而且要以OECD治理原则为讲习重点,免得贻笑大方,而且是国际的大方。
陈冲指出,如果股权主管机关,行事皆依国际上公营事业治理原则,就不会对金牌选手麟洋配的广告代言,有些光怪陆离的发言,也不会强要公营事业,适用公务员法规。其实银行公营,并非自由经济的常态,麟洋配所属的土地银行,早于2002年时即应民营化,同一梯次的合作金库,不但在两年半内,完成公司化、上市、民营化、购併、及资本市场募资,而且资本适足率也达到国际标准,也一样培养出卓越的桌球、羽球好手(林盷儒、戴姿颖等),我不是强调任内的绩效,而是可惜合库在民营化后,经营上没有真正民营化,人事、策略、董事依旧由政府主导(其他公股银行、中华电信亦同),也就是无法凸显企业化的效益,法律名为公营事业「移转民营」,可曾真正移转过?
陈冲指出,也许有人认为公营银行经营绩效已经很好,何必苛责。这事无需辩论,只要看看公营银行、公股银行(号称已民营化)、以及纯民营银行的ROE与ROA,再加以比较即知,而且民营银行的绩效还是扣除高额薪资与奖金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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