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即将在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有关情况,并回应该《条例》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计画的影响等问题。会上,大陆国家网信办官员表示,企业无论在哪里上市,都必须确保国家网路安全。
据澎湃新闻报导,大陆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在上述发布会上强调,坚持对外开放政策是大陆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条例》并不是针对外贸以及境外上市而出台的,《条例》是围绕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路安全。
盛荣华表示,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无论在哪里上市,两条是必须符合的:一是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必须确保国家的网路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等。
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重要数据出境监管问题,大陆国家网信办网路安全协调局局长孙蔚敏表示,大陆《网路安全法》第37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孙蔚敏表示,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也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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