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长相火辣的女子曾宁嘉以投资苹果、三星等新款手机买卖为幌子,还在公司尾牙找来「姐姐」谢金燕开唱违法吸金18亿多元,台湾高等法院斥责她严重影响国家金融秩序,依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罪判刑13年。可上诉。
曾宁嘉从2015年起,向不特定社会大眾佯称,其可自远传公司取得低于巿场价格之苹果及三星厂牌之新上巿智慧型手机,投资人可向其购买后自行销售赚取差价,初期曾宁嘉确有交付少数手机给投资人,藉此取信后,即游说投资人委由她「代销」。
曾女骗称,投资期间届至可领回本金外,依投资苹果或三星厂牌,每年还可分别领取高额报酬,甚至宣称成立「宁嘉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未设立登记),并以不定期举办国外旅游、赠送新上巿手机、送宾士等名车给投资人。
除此之外,曾女还在在五星级饭店举办盛大尾牙、春酒,并邀请模特儿或知名艺人到场表演等方式,营造确有从事手机买卖且获利丰厚之假象,藉此吸金,高达18亿2790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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