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越南的非洲猪瘟肉制品入台,为防堵流窜市面,移民署南区事务大队高雄市专勤队昨天在小港区稽查东南亚商店,发现某越南杂货店贩卖产地来源不明的猪肉月饼,当场查扣2盒猪肉月饼,以及5份越南荷叶猪肉卷,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裁罚,也将送验是否含非洲猪瘟病毒。
高雄专勤队表示,在小港区1家越南杂货店,宣导不用来路不明的猪肉,发现有猪肉月饼的包装,是简体中文标示,冰箱内另展售无标示产地来源的越南荷叶猪肉卷等商品,随即联繫卫生局派员协助处理。
经营杂货店的越南籍妇人指出,最近因中秋节将至,听说同乡贩卖的月饼口碑不错,就进货到店内贩卖,店内商品大多来自进口商公司,都有合格中文商品标示,只有猪肉月饼及荷叶猪肉卷2项熟食是向同乡进货,不知道这些猪肉来源,是不是有夹带非洲猪瘟病毒。
专勤队长赵志成表示,东南亚地区非洲猪瘟疫情严峻,不要携带动植物产品返国,也不可购买来路不明或标示不清的商品,如违反规定输入疫区肉品到台湾,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万元以下罚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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